今天晚上,我把一條覺得不是很適合我配帶的鋯石手鍊送給二嫂。
不適合,是因為手鍊的下端還有一顆鋯石,
打字的時候總是不停地刮著我的手腕,
當時我還在貿易公司上班,工作項目幾乎都在打電腦,
不得已之下只帶過兩次就沒有再配戴了。
前陣子為了搬家整理房間,又看到一直收著的這條手鍊,
因為沒有意願再配戴,就想轉送給二嫂,
至少她還有機會可以帶著。
總算昨天交給二嫂,不知道她會不會喜歡。
我以前曾想過,
如果有一天,我會送二嫂首飾,那表示其實我的內心裡已經原諒了二嫂。
可能不是完全原諒,但至少是個開始。
因為什麼都可以送,我最不願意的就是分享我的首飾給她。
我已經可以放下心中的怨念送給她我極不願意讓她擁有的東西,
也許東西不大,價值不是多高(也要幾千元),但這是一個出發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