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新聞中看見,昨天被追殺的少年,被打得頭破血流致死,兇手竟是好朋友。 
而且,動手殺人後,還可以繼續烤肉。

為人父母的震驚程度,相信絕對與我相同。

殺人放火,是多麼重大惡極的罪孽,為什麼未成年的青少年可以如此輕忽一個人的性命?
我們養大一個孩子,要花費多少的心力?多大的精神?
為什麼只是一言不合,就可以出手傷人。
傷人也就罷了,血氣方剛。但是致人於死地,就太過於殘忍了。

我們看電影"世界大戰",看到外星人對地球人的任意殘害,
在心裡都會因此感受到平時對待螞蟻等小生物的不尊重。

而孩子,發生了什麼問題?

我想起了侄子他們玩的網路遊戲。
殺褥戰場上的血腥,我看得心驚膽跳,他們玩得不亦樂乎。

我又想起了Discovery裡的動物紀錄片,
一開始我也是非常難以接受肉食性動物啃食草食性動物。
但是我為了要逼自己面對社會的醜陋面,硬是看下去。
久了以後,我驚然漸漸的習以為常。
還自己編出了一套講法﹕一隻動物的死亡可以換取另外好幾隻動物的生存,這就是現實。

曲還是沒有辦法接受,所以依舊沒有看這些血腥畫面。

這些青少年跟我一樣嗎?
當他們看慣了打打殺殺,當殺人不過就是舉起手揮舞,
生命就如同螞蟻般的不受重視。

我心痛不已,若人命不值錢時,會是什麼世界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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