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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一個習慣,最近為了這個習慣曾經多次受傷不耐煩。 

我喜歡摳東西。


當我身上有傷口的癒合疤痕,
我一定會"不停地"去碰觸那個傷口。

我好喜歡用手指輕輕摩擦凝血粗粗的表面。

當表面因為皮膚長好而疤痕邊翹起,我又一定會去摳那個翹起的邊。
直到,將變小的疤痕摳落,形成另一個不停流血的傷口。

最近,傷口變少了,沒有摩擦疤痕的機會,卻發現另一個怪僻。

我愛摳指甲。

不是咬指甲,而是指甲的邊因為平常做像"開易開罐"這樣的事情而會有小凹痕,
我,只要一接觸到某隻指甲是有凹痕的,就會情不自禁的不停去摳它。

小凹痕,因為我不停的使力,漸漸的變成大凹痕。
大凹痕更慘,我幾乎隨時都在介意著那個大凹痕。

直到,指甲從凹痕處被撕裂。
然後撕裂的不平整邊,又成為我下一個目標。

情況最嚴重的,是我手邊沒有指甲剪。

好幾次,
小凹痕最後被我搞成"撕裂傷直達指甲肉而疼痛不已"的慘況。

身為主婦,手指頭的傷口造成極大的困擾。

於是,我嚴重警告自己,絕對不可以在去摳指甲上的凹痕。

但是剛剛,我猛地發覺,
左手只用食指敲按鍵盤...

竟然是因為 拇指正去摳中指指甲尖的凹痕!!!

天啊!我好震驚!我竟然沒有辦法克制自己手指頭,
傷了這麼多次,我的手指頭完全沒有得到教訓!!!!

這,到底是什麼樣的怪僻啊!!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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